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200号(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)
2019-12-19

 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,允许符合要求的日本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。原质检总局、原农业部2010年第45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

  2019年12月19日

  

  

 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: 

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.doc

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.pdf